昨天晚上偶然间发现中央电视台居然还有一个立体声的音乐台,都说央视的坏话,看来央视有的时候还是比较有点格调的么。

央视音乐台可不是“音粤疯”这样的流行音乐台,流行音乐台实在是太多了;也不是完完全全的高雅艺术,央视还没到这个地步,我也没有。央视音乐台各种题材音乐都介绍,古典音乐和民族音乐的比重比较大,流行音乐应该是有的,但是我没见到。深度我感觉就和小学音乐课和大学音乐选修课的结合体,值得大家一看,或者说一听。流行音乐台不说,那个太多了,随便什么地方打开收音机都可以收到几个,专门播放高雅艺术的电台我还真的遇到过一个,是香港的RDHK,专门有个广播台播放交响乐,用调频播放,先是英语介绍,然后粤语重复,接着播放交响乐。很纯正的英语,很经典的音乐,从来没有任何广告和其他音乐,在深圳的时候经常收听那个电台,真是仓廪实而知礼节啊!

今天很偶然的取得了电视机的控制权,就把频道播到了音乐台,正是播放交响乐的演奏现场,一片小提琴的弓弦,正在燕尾服的森林中如潮起伏,音符也随着弓弦的涌动,海浪一样扑来——如果在音乐厅里听演奏,就会有种被音乐把身体浮起来的感觉,在音符里游泳。让我想起来在家里的时候,有时看中央三台播放交响乐的场景,唉!一样感觉,两样思愁啊。

然后的节目,是音乐故事,这样风格的我很喜欢,所以不顾其他人的反对,坐在遥控器上坚持看下去。果然,坚持是有回报的,故事的主角,居然是乔治·格什温!乔治·格什温是美国三十年代音乐的领头人,是他开创了美国音乐的风格——我认为。他也是我大学时候,选修交响乐欣赏课程的毕业论文题目。选修课的论文当然很稀松,但是我写得很认真,实在是喜欢。即使如今,也觉得格什温和蓝色狂想曲,还有交响乐欣赏那门课很值得重温。格什温才华横溢,很自然的很可惜的天妒英才,正值盛年就踩着五线谱离开了,留下了一串音符,组成了蓝色狂想曲,美国的第二国歌。应该说,世界上听过蓝色狂想曲的人,一定超过听过美国国歌的人,本人荣幸的为这个数字加一。格什温生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,或者九十年代?我记得看他的照片,是一个帅哥,不知道节目制作人是怎么想的,用了张很挫的照片。在他的年代,欧洲是世界音乐的唯一中心,贝多芬乐章的余音,依旧响动在欧洲大陆上。格什温在美国感觉进展不大,就跑到巴黎寻找名师进修,然后写出了他的第一个伟大作品:一个美国人在巴黎。要说美国人还真的是比较有幽默感。这个交响乐我听过,但是音质很不好,是从百度上下载的,用的是个很普通的mp3播放器,所以觉得一般。回到美国以后,格什温和他的哥哥合作:弟弟谱曲,哥哥写词。他们合作了很多美国经典歌剧,节目里也是重要介绍的地方,还不吝观众的时间播放了很长一段。可惜我不喜欢美声,特别是美国的美声,嗷嗷嗷嗷,没完没了。但是美国人喜欢,所以格什温因此声名鹊起,经常徜徉在醇酒美人之间——美国音乐还没进入黄金时代,它的创始人就先享受起来黄金的生活了。

天才的时间是不能浪费的,特别是遭天妒的英才——老天会嫉妒他,但是不会浪费他,反而要压榨出来他的每一分才华。这个时候经常有人找他约稿,有位纽约的歌剧院经理也联系格什温写一部曲子,格什温喝得晕晕的觉得钱很多就在温柔乡里答应了。醒过来以后才发现不对劲,怎么交稿日期这么近?!难不成是我喝醉了这么久?如果是乔治·布什,一定会借口对方违约往经理人的家里扔炸弹,因为老天爷给了他太多的时间,但是这是乔治·格什温。格什温连夜赶稿,同时赶紧订了一张火车票,去纽约。即使是在去纽约的火车上,格什温也在继续赶着他的稿子:是在和紧迫的公演日起赛跑,也是在和他所剩不多的时间赛跑。火车到站的时候,纽约的高楼大厦呈现出来,用一幅繁忙的现代城市景象迎接格什温,格什温的曲子也刚刚完成初稿,描述的,正是呈现在他面前的纽约都市风光:蓝色狂想曲。我猜,一路上,格什温一定在想着纽约的都市风光:高楼林立,五光十色,人声喧腾。一切思绪,都在他的脑海里变成音符,顺着胳臂流淌到笔尖,又从笔尖跳到五线谱上,火车猛地停在纽约的时候,最后一枚音符没站稳,摔在了纸上,扭动几下才找到了自己的位置。

如果不是这样,为什么蓝色狂想曲能把纽约在音乐里描述得如此贴切?

后面,当然是紧急排练后,稍作修改,在一周以后如期上演,赢得广泛好评。然后就是精打细磨,切切修改,在世界各处演奏,在洛杉矶奥运会开模式上作为主题曲演奏,在大学的音乐选修课上播放,在我的小mp3里播放:听着狂想曲里的节奏,就可以看到一座现代的都市,在旋律中,从清晨醒来,忙碌的上午,喧闹的中午,紧凑的下午,慵懒的黄昏,狂欢的夜晚!然后,一切又回到清晨以前的宁静,等待着,下一次演出。

是格什温创造了蓝色狂想曲,也是蓝色狂想曲成全了格什温。节目最后终于为我们播放了一段蓝色狂想曲的片断,叮叮铛档的钢琴,不仅仅让我想起现代都市的风光。

最后,再忍不住说两句央视的坏话,也是央视做得太过分了。央视音乐在节目结束了以后,有个给自己做的广告:水墨的山水,然后变成实际的山水,风吹过,一片白色帷帐飘来——镜头转向帷帐。在层层帷帐中间,先出现一幅铺在桌上的字画,一位面目清秀的男子,身着白色的功夫杉(练太极的那种),执笔写字,一只蝴蝶掠过,男子起身看蝴蝶,摆出一幅标准的文人执笔的动作:挺身,半抬头,执笔在胸前。到这里,都还不错,意境、音乐都配合得很好,但是我突然发现:那支笔……居然是一支圆珠笔!!!太煞风景了,好歹买支两块钱的大白云毛笔吧?你摆的可是毛笔字画哦!干吗拿支圆珠笔来恶心人?这么好的意境,都给那支两块钱三支的圆珠笔给毁了。

[原文在百度空间已经关闭]